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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第三轮土地承包中解决农民有地无人、有人无地问题,农业农村部作出官方答复!

在正式公布的官方文告中,农业农村部于八月二十七日通过其官方网站,向社会各界传达了对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所提出的第2618号建议的详尽答复概要。此答复直接回应了全国人大代表杨春平先生关于在第三轮农村土地承包工作中解决“有地无人”与“有人无地”矛盾问题的提案。对于欲深入了解全文内容的公众,点击下方图片直接访问农业农村部官方网站进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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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在答复中首先阐明,农村土地承包机制系遵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家庭承包模式,以农户为基本单位实施,确保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家庭成员(含新增人口)共同享有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合法权益。

随后,该部门进一步解释,为维持承包地稳定性及防止耕地细碎化经营,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与政策导向,承包期内严禁发包方擅自调整承包地块,遵循“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既定原则。针对因家庭人口变动导致土地需求失衡、进而可能影响生计的个案,主要解决途径包括:合理利用集体经济组织预留的机动地、依法开垦新增土地,以及通过合法程序回收或农户自愿交还的土地,这些土地资源将被优先配置给新增人口,以确保资源分配的公平性与合理性。简而言之,既已分配给农户的承包地,将维持现状不变,保障农户的土地权益稳定。

最后,农业农村部强调,在推进第三轮农村土地承包工作中,必须坚决遵循延期承包的基本原则,严禁随意打乱重分承包地,以维护绝大多数农户现有承包关系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针对少数确因自然灾害导致承包地毁损等特殊情况,且当地民众普遍要求调整土地分配的村组,须遵循“大稳定、小调整”的指导方针,通过农民集体内部的民主协商机制,在获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基础上,并报经乡(镇)政府及县级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在个别农户间进行谨慎而必要的调整,且此过程需严格依法依规执行。

此举旨在明确,仅在特定条件下,经严格程序审核通过,方允许对土地分配进行有限度的适应性调整。在此,我需特别且郑重地强调一个关键点,即必须秉持严谨的态度进行掌握与执行。这一点至关重要,不容有丝毫懈怠与宽松处理,以确保各项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通过严格遵循既定标准与流程,我们能够更有效地达成既定目标,维护整体运作的秩序与效率。因此,从严掌握不仅是对专业精神的体现,更是对职责所在的高度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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