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分局),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房源发布网络平台:为深入贯彻落实《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21〕55号)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房源发布网络平台(以下简称网络平台)的房源发布行为,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加强房源信息发布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规范房源信息发布行为(一)规范经纪业务承接。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