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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公证摇号 嘉兴市建设局发布操作规程

来源:嘉兴市建设局房管中心

近日,我局发布《嘉兴市区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操作规程》,在“4.29”调控政策基础上,细化了4月29日后新出让土地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的操作规程。

一是统一市区购房登记平台。文件明确要求适用范围内所有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均需通过嘉兴市区商品住房购房登记平台开展购房登记,登记结果需经公证机构证据保全,根据证据保全结果确定开盘销售方式。

二是新增购房资格复核环节。一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照我市宏观调控政策,根据购房意向户提供的资料,进行购房资格审核,完成后提交公证机构。另一方面对于意向购房人数大于开盘销售房源数的,公证机构根据相关市级部门提供的不动产、户籍、婚姻、人才等数据进行购房资格复核。

三是明确我市公证摇号流程。根据我市宏观调控政策,由公证机构开展具体摇号工作,通过三轮摇号摇出市区户籍无房居民家庭、普通购房户的入围名单以及轮候顺序。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公证摇号得出的顺序号在公证机构的监督下组织按序选房。

公证摇号购房登记入口1

公证摇号购房登记入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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